信息消费联盟标准制修订流程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2018-05-04 00:00:00 阅读次数:979
各成员单位:
根据2017年12月发布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指导意见》明确了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发展较为成熟,更好满足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的需求。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的领域制定出一大批具有竞争力的团体标准。
制定团体标准需要遵循如下原则:
联盟企业所生产的相同产品、提供的相同服务,在没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时,制定团体产品标准;
为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产品质量而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有关团体的产品标准;
需要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制定团体标准;
联盟在产品开发、生产过程中需要统一的设计方法、计算方法、零部件、元器件、工艺和工艺装备等团体标准。
联盟2018年所起草的团体标准编号为:T/INFOCA-2018。T为团体标准的代号。后面的XXXX-XXXX分别为各团体协会或联盟的缩写和发布的年代。
在制定团体标准前需要进行需求分析,经过分析研究后,确定制定哪些团体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以及工作标准、服务规范。在确定了标准的名称后应当成立标准起草组,并按照起草标准的程序进行工作。标准起草组应当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格式编写。
为规范联盟标准制修订流程,现将《联盟标准制修订流程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严格标准制修订流程,提高标准质量,推动流通标准化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中关村现代信息消费应用产业技术联盟
2018年3月26日
联盟标准制修订流程规范(试行)
为规范联盟标准制修订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要求,就联盟标准的提报、立项、起草、审查、报批、发布、复审、修改等作出以下规定。
一、标准项目提报
(一)联盟团体标准制修订须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1)及申请说明(本领域及行业发展现状、 制修订标准必要性、标准重点内容等)。
(二)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标准建议项目,经联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汇总审查后,可申请团标立项。
二、标准项目立项
(一)联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标准项目评审。
(二)标准项目通过专家论证立项。
三、标准文本起草
(一)起草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科研、生产、应用等方面人员成立工作组共同起草标准文本。
(二)标准文本初稿完成后,由起草单位广泛征求生产、经营、使用、科研、检验(认证)和高等院校等单位以及经营者、消费者的意见,反馈意见不少于 7 份(同一单位专家的意见不得多于 2 份),征集意见稿由专业委员会盖联盟章发出,需在盖章之日起下月当日内完成意见征集。
(三)征求意见稿汇总统计后,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专题讨论会,根据反馈意见对标准文稿进行调整修订,当意见分歧时,根据本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实填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确定标准是否通过送审文件的准备。
四、标准文本的审查
(一)标准送审文件由联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负责邀请组织专家审查。审查形式分为会议审查或函审。
(二)会议审查时,起草单位应在会议前 10 天将标准送审稿、标准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及其他有关附件提交参加会议审查的人员。函审时,起草单位应于函审表决日前 1 个月将“函审通知”、“标准送审稿”、“标准编制说明”、 “意见汇总处理表”及《联盟团体标准送审稿函审单》等材料提交参加函审的人员。
(三)会议审查联盟团体标准时,应组织有代表性的生产、经营、使用、科研、检验(认证)和高等院校等方面专家(不少于 9 人)参加,其中使用方面的人员应不少于 1/4。如实填写《团体标准审查会意见汇总处理表》,会议审查必须经 1/2 以上与会代表同意,在《联盟团体标准审查会审查结论》上签字,方为通过。函审时,必须经 2/3 的回函填写《联盟团体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同意,方为通过。
(四)会议审查应作会议纪要,并附《联盟团体标准审查会审查结论》及参加审查会议代表名单。函审应填写《联盟团体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
(五)审查未通过的标准送审稿,起草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再次报会议审查或函审。
五、标准文本的报批
(一)标准送审稿审查通过后,由起草单位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经联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总会复核后,连同有关附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联盟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批。
(二)联盟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可委托联盟秘书长对报批稿及有关附件(电子版)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 由起草单位填写《联盟团体标准申报单》,报批文件包括:报批联盟团体标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11),团体标准报批稿,团体标准编制说明,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团体标准审查会意见汇总处理表,团体标准审查会议纪要, 团体标准审查会审查结论或团体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审查人员名单、团体标准送审稿函审单),采用国际标准或 国外先进标准的原文和译文。
(三)经审核未达到要求的,联盟秘书处将依据相关规定,要求起草单位修改标准文本、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或重 新召开审查会议。
六、标准的批准和发布
(一)标准审核通过后,由联盟报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公告,经公示后予以发布.
七、标准的复审
(一)标准实施后,由联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总会根据需要对已公布三年以上的联盟团体标准进行复审,已公布团标可由联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根据需要进行升级迭代,已发布团标尚在升级迭代的不受时间限制是否复审。
(二)团体标准复审报送文件包括:团体标准复审工作总结,团体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见附件 12),团体标准复审意见表(见附件 13)。
(三)团体标准的复审意见,由联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总会复审会议提供,根据到会总会成员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复审意见。
八、标准的修改
(一)标准的技术内容作少量修改时,以《团体标准修改通知单》形式修改,按本规定的审查、报批程序办理。
(二)标准修改报批文件包括:审查纪要,团体标准修改通知单(见附件 14)。
九、附则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解释。
联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总会名单
蒋林涛 杨崑 宋利 罗传飞 张沛 赵光亮
联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名单